在德兴,国家公职人员违反《交通安全法》,再也不是一罚了之了。从6月下旬开始,德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按照纪检部门关于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信息报送要求,在对辖区内公职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实施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一次性记满12分后,同时将法律文书和相关情况书面通报至当事人所在单位,严格执行公职人员违法抄告制度。(张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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