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今年8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9%。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7.3%;主要河流中,9条河流水质均为优。
据悉,在空气环境质量方面。全省有10个城市的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同比下降;优良天数比例为98.0%,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3.3个百分点,景德镇市同比持平,其余10个城市同比上升。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萍乡市第一,吉安市、抚州市并列第二,南昌市、赣州市、宜春市并列第四,鹰潭市第七,九江市第八,新余市、上饶市并列第九,景德镇市第十一。进贤县等100个县(市、区)及10个功能区PM2.5月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备注:10个功能区分别是庐陵新区以及9个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排名前十(部分县(市、区)并列)的依次为:进贤县、上犹县、靖安县、南城县、南丰县、彭泽县、定南县、寻乌县、瑞金市、崇仁县、婺源县。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今年8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7.3%;主要河流中,9条河流水质均为优。主要湖库中,鄱阳湖和柘林湖水质为优,仙女湖水质轻度污染。75个国家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6.0%,高于我省2019年水质优良比例84.0%年度考核目标;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86.4%;设区市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县(市、区)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5%。全省11个设区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从好到差排名为:吉安市、景德镇市、宜春市、抚州市、赣州市、九江市、萍乡市、上饶市、南昌市、新余市、鹰潭市。
责任编辑:红祥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