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刘鹏 报道)8月27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公布全省空气和水质量指标,各项指标均为优。
江西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3%,11个城市中,鹰潭、抚州和九江市PM2.5月均浓度同比下降,萍乡、南昌、赣州和吉安市同比持平,上饶、景德镇、宜春和新余市同比上升;优良天数比例为99.1%,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9个百分点,南昌市和赣州市同比下降,其余9个城市同比持平。
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萍乡市、鹰潭市并列第一,抚州市第三,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并列第四,吉安市、上饶市并列第七,景德镇市第九,宜春市第十,新余市第十一。
会昌县等110个县(市、区)PM2.5月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备注:全省111个县(市、区),含红谷滩新区、庐陵新区以及9个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排名前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余江区、靖安县、南城县、南丰县、进贤县、会昌县、寻乌县、瑞金市、崇仁县、万年县。
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4.7%;主要河流中,除环鄱阳湖区河流水质良好,其余河流水质均为优。主要湖库中,鄱阳湖和仙女湖水质轻度污染,柘林湖水质为优。75个国家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6.0%,高于我省2019年水质优良比例84.0%年度考核目标;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100%;设区市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县(市、区)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5.7%。
2020年7月全省11个设区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从好到差排名为:1赣州市; 2吉安市; 3景德镇市; 4萍乡市;5九江市; 6宜春市;7抚州市; 8上饶市; 9南昌市; 10新余市; 11鹰潭市。
责任编辑: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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