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公安综合执法勤务机制改革工作,保障明月山景区道路交通安全,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在发挥交警“主力军”作用的同时,积极联合明月山公安分局特(巡)警、派出所民警开展常态化综合执法工作,全面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综合执法勤务改革工作进展顺利,收到一定实效。
自今年4月以来,宜春交警直属三大队联合辖区特(巡)警、派出所民警开展综合执法整治行动 48 次,重点对“两客一危”、旅游大巴、公交客运和工程建设车辆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简易警情采取快查快处的方式进行,为明月山景区维护了良好社会秩序,营造了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经统计,4月底至7月的近三个月时间里,宜春交警直属三大队在综合执法勤务改革行动中,累计投入警力992人次(其中:交警512人次、派出所民警270人次、特巡警210人次);盘查人员5300余人次;检查各类机动车辆3672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86起(其中:酒驾9起、醉驾2起、车辆未年检60起、货车超载1起、客车超员5起、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19起、驾驶人未系安全带4起、其他86起)并依法进行了处罚曝光。在综合执法工作中,大队民警处置非交通类警情78起;派出所民警开具交通类罚单3张。(曹海兵 刘锡军)
责任编辑: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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