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记者陈化先实习生陈冉浩)7月28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6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7.5%,11个城市PM2.5月均浓度均下降;优良天数比例为100%,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7个百分点,11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均为100%,吉安市和景德镇市同比持平,其余9个城市同比上升。
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萍乡市、抚州市并列第一,南昌市、赣州市、吉安市并列第三,景德镇市、鹰潭市并列第六,九江市第八,宜春市、上饶市并列第九,新余市第十一。
会昌县等109个县(市、区)PM2.5月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备注:全省111个县(市、区),含红谷滩新区、庐陵新区以及9个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排名前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会昌县、余江县、寻乌县、瑞金市、靖安县、南丰县、崇仁县、横峰县、湖口县、共青城市、南康区、定南县、兴国县、吉水县、南城县、黎川县、玉山县、余干县。
今年6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2.4%;主要河流中,除萍水河水质良好,其余河流水质均为优。主要湖库中,鄱阳湖和仙女湖水质轻度污染,柘林湖水质为优。75个国家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0.7%,高于我省2019年水质优良比例84.0%年度考核目标;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2020年6月全省11个设区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从好到差排名为:1吉安市; 2景德镇市; 3赣州市; 4宜春市;5鹰潭市; 6九江市;7萍乡市; 8抚州市; 9南昌市; 10上饶市; 11新余市。
责任编辑: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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