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广东省为切实做全省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餐饮服务业卫生防疫工作,保障餐饮服务业复工复产员工安全及公众用餐安全,出台《广东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下称《指引》)。
《指引》指出,餐饮企业需具有防护物资储备能力,在开工和复工前,需要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至少储备普通级别防护口罩、医用酒精/消毒水、体温计等),保障工作人员日常工作防护需求。停业后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单位需全面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
餐饮经营单位要设立健康管理员,负责收集单位员工健康状况,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告员工健康状况。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返粤员工健康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对疫情高发地来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14天隔离观察后才能上岗。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员工不得上岗。此外,要强化企业内部员工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自我卫生管理能力。
针对用餐人员管理,要求就餐者在进入餐饮经营单位前必须测量体温,给予每桌客人提供双筷位勺或公筷公勺餐具,防止交叉污染。有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要制定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每桌登记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且每桌客人就餐完毕离开后需对桌椅进行清洗消毒。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餐饮服务企业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应通过采取减少桌椅摆放、隔桌安排就餐,快餐店一人一桌用餐等措施,以加大就餐者之间的距离。
在清洁消毒工作上,要求餐饮企业每天对就餐场地、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等场所设施进行消毒保洁,特别加强餐厅内部洗手间消毒工作。同时做好空调、电梯、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等设备的清洁卫生,酌情限制乘坐电梯的人数,食品原材料坚持覆盖保鲜膜或加盖再进行储存,避免引起接触传染、交叉感染。
在原材料采购验收、加工管理上,《指引》指出坚决禁止购买、屠宰、储存、加工、烹饪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不得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对每天送货原材料做好索证索票工作,提倡无接触收货。
责任编辑: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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