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4日电 (记者郑娜)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出台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目前,文化和旅游部已批准设立了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各省(区、市)也设立了146个特色鲜明的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办法》明确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明确了申报设立的条件和程序,明确了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任务和措施。
《办法》规定,要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实施和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建设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重点支持。因保护不力使文化生态遭到破坏的,将严肃处理,并予以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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