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温暖的港湾,是辛苦忙碌后的坚实依靠。家应该是充满亲情与爱的住所,然而,有些家庭仍然存在着暴力,严重侵害着家庭成员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为了进一步了解在司法实务中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实施情况,2024年1月23日,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李舒贤以大创项目“妇女权益保护视角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适用探究”为依托,有幸邀请到宝应县妇联权益部李女士基于暑期访谈进行进一步深入调研。本次访谈由项目成员李舒贤主持。
在谈及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困境时,李女士在暴力认定上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证据收集上,其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一方面,在家庭内部环境下,哪怕现在很多家庭都安装了摄像头,也不是一定就能全部拍摄下来。另一方面,法院、公安在认定家暴,与妇联没有进行很好的衔接,就我最近刚了解到的而言,拍照除了拍到伤口外还要照到人脸,对于因果联系的考量较为强调。举证种类上,提倡进行验伤,因为这种验伤报告相较于医院出具的证明可以详细证明受伤的原因、受伤的时间点,比如是因为钝器击打,这些就可以与口供相对应补充来进行判断,再加上报警记录,这就形成了一个非常好的证据链。此外,当事人的陈述如果转化为“派出所的口供”会极大提高证据的证明力。
心理视角是本项目在暑期实践过程中发掘的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新作用点,基于此,李女士指出,由于家暴会产生很大的心理创伤,心理方面专业力量的介入十分重要,“我们也会对她们进行心理疏导,资金方面其实是比较充足的,但是因为专业力量不够,这一块往往很难达到好的效果,我们也非常期望能够建立自己的心理咨询队伍”。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从“人”出发,以“人”为本位,让法律真正成为人民的法律,成为人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工具。项目团队将继续以志立本,以学固本,以为显本,脚踏实地,聚焦难点,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家暴受害人撑起保护伞。(李舒贤)
责任编辑: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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