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言人江剑平主持新闻发布会。
会上,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言人江剑平通报2023年12月份江西省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如下:
2023年12月,江西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11个设区城市中,宜春市PM2.5月均浓度同比持平,萍乡市和吉安市同比下降,其余8个城市同比上升;全省优良天数比率为90.9%,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11个设区城市中,南昌市、萍乡市、九江市和吉安市优良天数比率同比上升,其余7个城市同比下降。
江西省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景德镇市第一,赣州市第二,吉安市第三,抚州市和上饶市并列第四,鹰潭市第六,宜春市第七,新余市第八,九江市第九,萍乡市第十,南昌市第十一。
2023年12月,江西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6.2%,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4个百分点。主要河流中,长江干流、直入长江河流、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环鄱阳湖区河流、渌水、大桥河、东江和北江水质均为优。赣江流域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7.6%,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0.7个百分点。
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7%;“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100%。(俞晗)
责任编辑: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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