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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一男子非法储存10具50公斤液化石油气瓶 被行政拘留五天

发布时间:2024-01-19 16:49:0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近期,广东中山东升消防大队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安全行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持续加大对辖区“三小”场所、出租屋、工厂企业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确保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东升消防救援大队与小榄镇城建局深入辖区开展联合检查,发现中山市小榄镇新胜村东成路一家餐饮配送店非法储存经营液化石油气。经清点,现场液化石油气罐10具50公斤液化石油气瓶,其中实瓶7具,空瓶3具,合共350公斤,储存量远远超过1昼夜的使用量,且存放场所没有有效防火分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大队立案后移交给辖区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公司管理员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消防提醒:易燃易爆品属于危险品,常见的易燃易爆有汽油、煤气、天那水等。这类物品危险性很高,一旦出现问题,极易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在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专用仓库,使用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胡家燕)

责任编辑: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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