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东兰县检察院为规范院财务收支行为,充分发挥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服务职能,多措并举,不断强化财务廉洁风险管控力度,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助力清廉机关建设。
岗位廉洁风险清单化,提升风险防控质效。进一步明确财务部门与各部门之间的权责清单,明确“红线”界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围绕预算执行、资金支付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组织财务人员开展廉洁风险排查,对业务流程进行排查梳理,并通过深入分析,梳理出所有的廉洁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并上墙,有效预防廉洁风险。
廉政教育常态化,提升拒腐防变能力。开展“清风兰检你我共建”财务管理警示教育,积极安排财务人员参加财务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熟练掌握专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组织学习上级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财务人员自觉遵规守纪,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日常监督常态化,提升财务管理水平。通过开展政治监督、检务督察、财务资产管理自查等方式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不定期组织对财务资料完整性、合理性、规范性进行全面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对财务流程进行再规范、再细化,严格报账手续,确保全院财务工作规范高效运行,助推清廉机关建设。(余千屿)
责任编辑: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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