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挖掘地理标志公益诉讼司法实践现状,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地理标志公益诉讼调研实践队采用实地考察、面对面访谈的方式,走访浙江省四市三县司法机关,与十多位法官、检察官深入交流,聚焦地理标志公益诉讼的实践桎梏,以“能动”与“协同”之义为构建中国特色的地理标志公益诉讼制度提供有力的路径思考。
前往临平区人民检察院访谈
7月20日,实践队与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就该院于2021年办理的“西湖龙井假冒注册商标案”进行交流。主任对实践队强调了此案的重要意义,通过这一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案件,临平区检察院对检察院作用进行重新定位,并将协会与检察院在诉讼中的各自角色进行了重构。
前往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访谈
同年8月,实践队前往宁波市,与宁波市检察院的三名不同检察部的检察官进行访谈。宁波市检察院提出公益诉讼应“深耕法定类型,不能随意扩张”,认为地理标志公益诉讼可能更具有实操性,但是也需要验证其“公共利益”属性。
前往安吉县人民法院访谈
同年9月,实践队与安吉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就“安吉白茶案”开展了调研。安吉白茶作为典型的浙江地理标志,其侵权案件受到了安吉县人民法院高度的重视。安吉县人民法院总结目前司法实践中的公益诉讼模式,并就公益诉讼在地理标志保护问题上的适用与实践队成员展开深入交流。
各地检察官与法官为实践队开展公益诉讼保护地理标志课题提供了实务经验与看法,为实践队探索公益诉讼保护地理标志之路奠定基础,实践队也会带着此次调研成果开始新的研究篇章。(余千屿)
责任编辑: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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