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川县雩田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日常秸秆禁烧巡查中发现,在356国道龙溪路段有村民不听工作人员劝阻,仍执意在田里焚烧秸秆。巡查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火点扑灭,通过现场拍照取证核实,该火点为龙溪村罗某在自己田里焚烧秸秆,过火面积约0.6亩。检查时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了执法证件,在当事人在全程陪同下进行了勘验,现场对罗某进行教育。并依法将其带回到综合行政执法局做进一步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规定,依法对罗某处以五百元罚款,并责令罗某向所在村委会提交检讨书在村里通报批评。(刘启程、叶荣林)
责任编辑: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