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不仅是考验交通参与者的道德线,更是守护生命安全的法律红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明文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随着城镇化进城的加快,城市交通高速发展,交通文明备受关注,斑马线前的礼让程度成为衡量一个城市品位的重要砝码。为全面加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执法管理,培育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素质,铅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全力以赴推动斑马线文明礼让活动。
高度重视,直面顽疾。该大队成立专项行动小组,大队长李国清任小组长,由河口中队负责日常工作,由法宣科负责前期舆论宣传,要求各辖区中队高度重视,联合辖区内志愿者不仅开展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活动同时开展行人勿闯红灯劝导工作,在斑马线上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风气。
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舆论宣传和示范引导。该大队法宣科在官方微信、微博、铅山县电视台、今日铅山、铅山人社区等媒体进行大力宣传,结合当前扶贫工作,将宣传工作送进百姓家里。大队深入百姓家中20余次,发放宣传单50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10余次。同时大队号召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驾驶人会议,号召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驾驶人带头文明礼让。全县共有80余名公务用车、公交车、出租车驾驶人参加会议并签订责任状。
在传统的现场查纠的基础上,强化科技应用,全面引用缉查布控系统,有效拓展了非现场执法覆盖范围,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作为下一步执法目标。
推行“随手拍”交通违法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引导、鼓励市民举报违法,形成人人参与、共管共治的社会监督网络。大队公布24小时监督电话,鼓励市民举报不文明行为,并不定期在各类媒体上公布。
争道抢行非一日之过,文明意识亦非一日养成。该大队将长期开展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礼让的良好风气。(胡鹏)
责任编辑:神州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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