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3年4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言人江剑平主持新闻发布会。
会上,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言人江剑平通报2023年3月份江西省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如下:
2023年3月,江西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0.8%,全省11个城市同比均上升;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97.7%,同比下降1.7个百分点,南昌、鹰潭、赣州和吉安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九江同比上升,其余6个城市同比持平。
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景德镇市第一,赣州市第二,上饶市第三,抚州市第四,鹰潭市第五,新余市第六,九江市、吉安市和宜春市并列第七,萍乡市第十,南昌市第十一。
2023年3月,江西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5.3%,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主要河流中,大桥河水质为良好;其余河流水质均为优。主要湖库中,新妙湖水质为良好;其余湖库水质均为优。赣江流域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6.3%,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7%;“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95.5%。
2023年1—3月,江西省设区市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排名1-11位依次为:吉安市、鹰潭市、赣州市、抚州市、宜春市、萍乡市、上饶市、九江市、南昌市、景德镇市、新余市。
江西省设区市地表水省监测断面水质排名1-11位依次为:吉安市、赣州市、宜春市、抚州市、萍乡市、鹰潭市、上饶市、景德镇市、九江市、南昌市、新余市。(俞晗)
责任编辑: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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