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喜迎党的“七一”华诞和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推进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提质升级,巩固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成果,近日,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印发《2022年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切实为广大司乘人员创造良好的高速公路安全通行环境。
一、工作目标
以全面治理服务区环境卫生、服务质量、路域环境,治理违法大件运输等为主要行动内容,进一步提升服务区服务质量和监管水平,确保实现服务区路域环境“九个无”目标,强化大件运输事中事后监管,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治理内容
(一)服务区环境卫生、服务质量治理
1.主要治理不具备向过往司乘人员提供的各项配套服务设施设备、标识标牌;未保持服务区环境卫生清洁;服务区工作人员未取得防疫及健康证明、未持证上岗;未建立汽修服务标准、安全管理制度等;未对商品价格明码标价、存在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影响服务区秩序、环境安全的行为以及其它影响服务区环境卫生、服务质量的情形。
(二)服务区路域环境治理
治理违法在服务区范围内设置各类非公路标志;违法跨越、穿越或在服务区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违法利用服务区通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违法在服务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违法在服务区摆摊设点;违法在服务区及周边区域设置遮挡视线的设施等其它违法行为。
(三)服务区违法大件运输治理
治理未依法办理大件运输有关许可手续,未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过期的;不具备承运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大件运输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未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承运人未按照护送方案组织护送;拒检、借故堵塞服务区、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其它违法大件运输行为。
三、步骤措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6月20日-6月22日)。
广泛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制定专项治理计划方案,全力以赴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22日至6月29日)。
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服务区通过集中治理、联合治理的方式,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宣传等活动,依法依规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深化联勤联动长效机制。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29日至6月30日)。
要求各单位认真总结,分析问题,改进措施,加强服务区监管、保障服务区安全运营。(魏安俊)
责任编辑: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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