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从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蓝天提升攻坚战、深入打好碧水提升攻坚战、深入打好净土提升攻坚战、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强化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深化改革创新等方面部署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在指标目标上坚持对标对表国家相关目标,体现“作示范、勇争先”,既积极作为,又自我加压,增加了县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县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地表水全省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Ⅴ类及劣Ⅴ类水断面比例、生态质量指数(EQI)等5项指标。在“十三五”时期实施“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实施意见》谋划了新“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保持了战略的一致性、系统性、递进性。考虑到江西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省份之一和农业大省,《实施意见》将生态环境安全部分分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和“强化生态环境风险管控”两个章节予以部署,将“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作为专章予以部署。《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完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探索对部门、国有企业的督察,将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督察重点。(陈化先 李亲武)
责任编辑: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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