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都昌县大沙镇坚决落实党中央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初步构建了“政府+群众”的候鸟保护工作格局,让“人鸟共存”理念在基层深入人心,落地落实。
统一认识,落实鸟类保护措施。该镇地处鄱阳湖沿岸,湿地面积较大,每年冬季,有大批候鸟前来越冬,给管控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当地政府以《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为载体,在机关、社区、学校、农村持续加大对候鸟保护宣传的工作力度,积极引导辖区民众意识到候鸟保护的重大现实和战略意义。
加强巡查,鼓励群众有奖举报。该镇初步构建了由镇班子成员带队,相关村委会干部和群众志愿者积极参与的湿地候鸟保护日常巡查制度, 充分发挥了巡查震慑作用。同时,该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采取有奖方式鼓励群众对捕猎候鸟非法行为进行举报。
压实责任,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林长制”职责范围,构建相关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充分结合“封洲禁牧”和“平安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和监管执法工作。对于诱捕、杀害候鸟的非法行为坚决按照有关法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汪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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