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怎么现在骑电动车闯红灯也要罚款,看来交警大队这次整治是动真格的了”。一市民说道。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公安交警继上次开出首张电动车逆行罚单后,又开出了首张电动车闯红灯罚单。
行动中,民警在佐龙大道水东桥路口执勤时,发现谢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在一峰路口闯红灯,立即上前将其拦停,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谢某驾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民警对其处以30元罚款,开出了首张二轮非机动车闯红灯罚单。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有效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日前,永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启动了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着重对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安装遮阳伞、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劝导和查处,边整治边教育,提升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着力营造“严查、严管”氛围,确保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切实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并对闯红灯人员采取10分钟站岗体验式教育!
通过整治行动,永丰县城的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着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此举也得到了群众的点赞和认可,群众纷纷表示:“这样的整治行动非常的好,交管部门就应该大力整治,这样我们的交通状况才能变得更好,我们非常的支持。”(文/施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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