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9日16时许,都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三汊港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在都昌县三汊港卫生院院内,一辆小型轿车发生溜坡,并撞上他人房屋,致房屋损坏,车内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
据当事人杨某称,其驾驶牌号为赣GY**48小型轿车(车内载有其岳父占某)停在三汊港卫生院院内时,停车后杨某在没有检查车辆的手刹是否拉好、车辆是否停稳的情况就下了车(占某未下车),导致车辆向前滑行并冲下陡坡,撞上了坡下的一栋房屋,占某受伤。所幸的是,占某系着安全带,无大碍。(张助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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