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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发布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修缮管理办法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发布时间:2025-04-29 12:05:1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4月29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宜春市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修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的保护与管理,传承和弘扬地方历史文化。

发布会上,宜春市政府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高有亦介绍,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是历史文化资源的重要载体,保护好这些建筑对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宜春市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已公布215栋历史建筑和840栋传统建筑,涵盖多种类型,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保护名录体系。同时,通过实施一系列创新机制,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农村党员包保传统建筑、传统建筑认养使用等,有效遏制了建筑本体老化、破损等问题,探索出“以用促保”的可持续发展路径。

此次发布的《办法》于2025年3月17日由市政府正式印发,填补了宜春市在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修缮管理政策层面的空白。《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宜春市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修缮管理工作迈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对于健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管理体系、强化活化利用保障、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在答记者问环节,宜春市住建局村镇建设科科长毛三祥、四级主任科员杨军丽就《办法》的具体内容、适用范围、修缮标准、资金保障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宜春市将加大对《办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切实做好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的保护修缮工作,让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楊海峰)

责任编辑:红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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