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至8月,东兰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确保不起诉案件能够得到有效的后续处理,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4件,其中建议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9件。办理的案件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开设赌场、危险作业等罪名。
一是强化内部协作。为保障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顺利实施,该院不断加强内设部门的沟通协作。刑事检察部门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及时将相关材料移交给行政检察部门;行政检察部门审查不起诉案件是否需追究行政责任,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二是推进外部联动。该院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合作,通过建立定期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平台等方式,形成“府检联动”的良好局面。2024年,该院与公安、林业、法院等部门共同签订《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自治区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涉林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深化法治宣传。该院开展面向公众的宣传教育活动5次,利用新媒体平台、社区讲座等多种形式普及行刑反向衔接的意义与作用,参与行政机关组织的培训与宣传工作2次,确保衔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增强社会对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下一步,东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力度,积极促进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为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治理体系贡献检察力量。(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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