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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绍君:必须树立正确的幸福观

发布时间:2024-05-30 12:48:37 来源:中国报道

人,活在世上要想获得真正的幸福,必须树立正确的幸福观,否则,永远找不到幸福或说即使幸福也不幸福。要想找到或实现幸福首先必须搞清:什么是幸福、什么是幸福观、什么是正确的幸福观?

什么是幸福? 幸福是一种感觉,是自我需求得到满足后的喜悦并希望一直保持现状的心理状态,是一种能够长期存在的平和、舒畅的精神状态,它区别于快感和快乐。快感是即时性的生理满足,快乐是较持久的身心愉悦状态,而幸福则是长期的精神富足状态。它不仅仅是一种心理上的感觉,还包括生活平顺、家人健康、事业有成等自我体验;幸福也是一种心境,是顺其自然、知足常乐、心态良好、积极向上的状态;幸福并不总是来自物质的满足,而是更多地来源于心灵上的满足。它可以是家人朋友的关心、健康的生活环境、事业的成功、孩子的进步等。幸福的标准因人而异,但通常包括快乐、美满、甜蜜等元素。幸福,对穷人而言,吃饱就是幸福;对盲人而言,看见就是幸福;对病人而言,健康就是幸福;对富人而言,平安就是幸福;真正的幸福,就是能拥有一个和睦温馨的家。总之,幸福是一种综合的心理和生理状态,它涉及到个人的满足感、生活的和谐以及积极的心态,通过满足自我需求、珍惜当下、以及积极的生活态度,每个人都可以追求和实现自己的幸福。

什么是幸福观?幸福观是指人们对幸福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它是人生观在幸福问题上的特殊表现,是人生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的幸福观受一定时代和当时社会条件的影响,在阶级社会里还打上一定的阶级烙印。在社会学、伦理学史上,谈到幸福总是和道德联系在一起,关于幸福同道德的关系、幸福的具体内容、实现幸福的途径等问题,各个派系的思想家观点论说不一。一些唯心主义哲学家把道德同幸福对立起来,或以为幸福在于天国的理想,或以为追求“物欲”即是不道德,从而主张禁欲主义。宗教道德的幸福观则要人们忘掉现实的痛苦去追求天同的理想。在中国,宋明理学认为:人们追求物质幸福是一种邪恶的“人欲”,与“天理”不相容,主张“存天理,灭人欲”。所有这类反对追求现实幸福的幸福观,在实践上都要求劳动人民对于现实社会的不公平逆来顺受,放弃追求自身应得的利益。这些都是极端错误的奴隶主义幸福观。幸福观是人们对自身所具备的生存与发展条件的一种肯定的情感体验,是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反映,追求幸福是人类梦寐以求的理想。

什么是正确的幸福观?正确的幸福观是追求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统一,当前幸福与长远幸福的统一,创造幸福与享受幸福的统一。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幸福是一个总体性范畴,它意味着人总体上生活得美好,包括家庭和睦、职业成功、行为正当、人格完善等都是幸福的重要因素;2幸福是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的同时满足,坚持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的统一,提升个人幸福感,人类具有精细的思辨能力和丰富的精神世界,除了物质需求以外还有精神追求。从物质需要的满足中体验到的幸福是一切动物短暂的低级的幸福,人在精神需要得到满足时所体验到的幸福才是恒久深刻的;3,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我们不能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损害社会整体和他人利益的基础上;4,科学的幸福观应该充分体现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的统一、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统一、当前幸福与长远幸福的统一、创造幸福与享受幸福的统一;5,幸福的真实含义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自由而全面发展意味着潜能得到尽可能充分地开发和发挥,生存需要、发展需要和享受需要(特别是精神需要)得到尽可能好的满足。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能通过努力奋斗逐步使其人性闪耀善和美的光辉,人格完善而高尚,个性获得健康而丰富的发展,生活充满乐趣、充满创意、充满魅力。由此可见,正确的幸福观是追求个人与社会、当前与长远、创造与享受的和谐统一,通过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来达到真正的幸福状态。树立正确的幸福观要切实做到或说要注意好以下五点:一要深刻理解幸福,理解幸福既是拥有幸福的基础,又是拥有幸福的前提。二要正确定位幸福。正确定位要切实做到四个坚持:1,坚持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的和谐统一;2,坚持个人幸福、家庭幸福与国家幸福、人民幸福的和谐统一;3,坚持眼前幸福和长远幸福的和谐统一;4,坚持幸福的目标与实现幸福手段的和谐统一。特别要将劳动和创造作为获得幸福的主要手段和源泉,将劳动作为享受幸福的前提,将享受幸福当作创造的结果。三要理性感受幸福,理性感受幸福,就应该勇于学习,勤奋工作,扩大幸福的分子,控制自己的欲望,缩小分母,才能真正享受幸福。四要合理追求幸福。追求幸福,这是人类的权利,也是生命的权利,但物质所带来的幸福,是非常靠不住的。所以,在追求吃喝玩乐等物质幸福的同时,我们应该追求更崇高、更雅致的幸福——来自于心灵,甚至来自于更伟大、更有意义的工作的幸福。追求幸福就是追求希望追求未来。五要理智享受幸福。

树立正确的幸福观,我们还要明白以下六点:1,幸福是个体幸福与集体幸福的统一。要想真正透彻地理解“幸福”,还必须知道“幸福”的最高境界——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其实是“个体”与“集体”的二元互动。人,始终是社会的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同社会的本质始终是不可分割的。社会是由一个个“个体”组合而成的“集体”。因此,社会的集体性绝不意味着幸福是个人的私事,恰恰相反,个体的幸福与集体的幸福紧密相联,离开了集体幸福而讲个人幸福是虚幻不踏实的或说是自私的,甚至可以说是不道德的;集体幸福与个人幸福必须有重有轻,有先有后,有主有次;社会的、集体的幸福决定个人幸福,个人幸福只有在社会和集体中才能实现。集体幸福是个人幸福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把个人的幸福凌驾于集体之上,凌驾于他人的幸福之上,那么整个集体的幸福大厦就会坍塌,个人的幸福也将不复存在。德国工人哲学家狄慈根说:“只有整个人类的幸福才是你的幸福”,讲的正是这个道理。只有把个人幸福与集体幸福高度统一起来并身体力行,你才会深刻理解“幸福”二字的精髓与要义。法国作家左拉曾感叹“每一个人可能的最大幸福,是在全体人们所实现的最大幸福之中。”全国劳模吴运铎也说过:“即使自己变成了一撮泥土,只要它是铺在通往真理的大道上,让自己的伙伴们大踏步地冲过去,也是最大的幸福。”2,实现幸福离不开一定的物质条件。但我们要在追求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要更加注重追求德性和人格的高尚,注重追求健康、高尚的精神生活;3,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我们不能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损害社会整体和他人利益的基础上;4,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我们要时刻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无论面对什么困难,只要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总会度过难关的;5,追求幸福的过程就是不满足于现状、不断追求和创造更美好生活的过程,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6,不要抱怨生活。我们要学会感恩生活,不去抱怨,只有这样我们心里才会更加舒坦舒爽舒服。

只有真正明白什么是幸福并确立正确科学的幸福观,我们才能把握幸福真谛、创造幸福人生。为了获得真正幸福的体验,我们必须切实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要放弃四种错误的幸福观:1,财富=幸福。在我们这个时代,财富已经成为大家追求的目标。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享乐主义幸福观、拜金主义幸福观等在慢慢地侵蚀着人们的心灵,致使不少人对幸福内涵的理解和幸福要义的把握出现了偏差,这种观念使得相当一部分人把获得、占有、和挥霍金钱当作幸福,视金钱为万能,把金钱看得高于一切,甚至为了金钱可以丧失一切;也使得一些人把精神性愉悦和享受当作幸福,漠视纯物质生活,一味追求精神享受;使得不少青年浪费大好青春,坐享其成,缺乏对未来挑战性目标的积极规划,缺乏正确把握追求幸福的手段。一个人如果以一种错误的世界观和幸福观去生活,一辈子过去,也不可能创造出真正的人身价值。甚至,在错误幸福观的影响之下,还不断地为自己、他人和社会制造各种烦恼、痛苦。一个人在社会上成功与否,在许多人看来,恐怕主要的标志就是他的财富有多少,甚至有人极端地将财富等同于幸福来追求。其实,财富与幸福并不是一回事。现实中许多人因为没有财富而焦虑,他们在追求财富的过程中很焦虑,他们获得巨大的财富后仍然很焦虑。因此,我们应该明确:幸福才是我们追求的目标,财富是实现幸福的手段而不是我们追求的最终目标。2,幸福=愿望。许多人把自己愿望的实现看成是幸福快乐。人是一种不断有所需求的动物,除短暂的时间外,极少达到完全满足的状态,一个欲望得到满足后,往往又会迅速地产生另一个欲望,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人不仅要满足生存和生理需要,还要满足精神、发展和尊重需要;不仅要适应环境和自身的现实,还要超越环境和自身的现实。尼采说“人是有病的动物”,因为他要不停地追问生命和生活的意义。弗洛伊德说:“当一个人追问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时,他就得病了。”我们应该追求一种简单的生活,这样我们就会更加幸福。3,幸福=比别人幸福。现实生活中,确实有这样的人,他们所追求的幸福是“比别人幸福”而非幸福本身。他们往往因为别人的能力比他们强而感到不幸福,因为别人的财富比他们多而感到不幸福,因为别人的老公比她们的老公“高”、“富”、“帅”而闷闷不乐……在盲目无意义无价值的攀比中追求幸福。4,幸福=“好结果”。经常听到有些人说,幸福就是年终奖得了唯一的特等奖;幸福就是死后还有两套房子给孩子,一套给孩子住,一套给孩子出租;一个月最幸福的那一天就是领工资,笑眯眯地数着钱的那一天……将幸福等同于好的结果,让人们忘却了过程的幸福,其实过程的幸福对我们而言更具有真实的意义。人生的幸福如此,工作的幸福亦如此。二是要坚持做自己最喜欢做的事。对我们而言,最幸福的就是做自己最喜欢做的事:与自己心爱的人生活在一起、做自己喜欢的工作……三是要学会放大幸福的感觉。“把幸福的感觉拉长”是一种生活的智慧。抓住每个幸福的事件,通过各种形式把幸福的感觉拉长,这样就会让我们时常生活在幸福之中。真正的幸福是源于内心的欢喜,是对人生的自信淡然,承得住压力,经得起苦难,放得下执着,忘得掉烦恼。这种基于传统文化千年沉淀的幸福之道,正是圣贤智慧所倡导的“智者乐,勇者行,仁者寿”的崇高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幸福就在灯火阑珊处。

正确而科学的幸福观决定我们每个团队组织、各级政府及其领导者必须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自己的不懈追求,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作自己的奋斗目标。纵观人类社会的发展,一部人类发展史就是一部先进分子、优秀人物通过一定的组织团队带领人民群众创造幸福的奋斗史。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幸福观,但不管如何发展变化,一个人幸福感的提升要始终与国家的发展进步和民族的复兴荣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快乐联系在一起,这样才能真正追寻到终极快乐和最大幸福。正确的幸福观从团队组织、各级政府及其领导者来说,要始终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幸福观。追求幸福是人民的权利,造福人民是团队组织、政府和领导者的责任,有什么样的发展观、政绩观、价值观,就有什么样的幸福观。始终要明白,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众乐乐不如与人乐乐,只有广大人民群众幸福快乐,才是真正的幸福快乐。

从人民群众和个体来讲,我们要树立幸福源自奋斗的幸福观。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在劳动奋斗中创造幸福;在心理和心态的“知足”中感受快乐、体验幸福;在工作和追求的“知不足”中奋发进取、收获幸福。幸福有时决定于一个人的思维方式,在很多数情况下,我们的观念决定着我们的幸福感。因此,我们要放弃错误的幸福观,树立正确的幸福观,并学会把幸福的感觉拉长。我认为,劳动与创造是幸福的源泉,道德与友爱是幸福的前提,幸福是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的结合,是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统一。社会为我们每个人追求和实现幸福提供了基本条件,我们每个人要为实现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做出自己应有的最大奉献。我们无论从事什么职业,也无论在什么岗位,都要切实把人做好,做幸福的人,幸福的做人,这既是自我完善发展的需要,也是干事创业的需要,更是社会进步、国家发展、人民幸福的需要。把人做好的根本目的是提升人的生命质量,使人成长为自由、全面、健康、幸福的人。(作者:熊绍君,本栏目主编)

 

责任编辑: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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