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助力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培育壮大退役军人经营主体,带动更多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届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函〔2024〕130号)要求,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区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大赛主题
立创业创新潮头,展退役军人风采
02 大赛时间
2024年5月至8月
03 赛道设置及分类说明
大赛设“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生活服务业”“乡村振兴”4个常规赛道;参赛企业、团队按照赛道报名参赛。
01/新兴产业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十四五”规划明确鼓励发展的重点方向,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航天科技等领域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项目。
02/传统产业
制造业,建筑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03/生活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04/乡村振兴
农、林、牧、渔业,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文创旅游等领域相关产业,尤其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模式成熟的项目。
04 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企业(团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参赛项目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未在往届全国(区)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奖项。参赛企业独立创始人(或持股的联合创始人)、团队核心成员必须为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参赛企业(团队)仅可选择其中1个赛道报名,不得跨赛道、跨区域兼报。
参赛企业报名条件
1.截至2024年1月1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未满5年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
2.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有较高成长潜力;
3.能够提供一定就业岗位,带动更多退役军人就业。
参赛团队报名条件
1.截至2024年1月1日,尚未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1名为退役军人。参赛退役军人须为团队组建的发起者或团队核心技术发明人员。
05赛事流程
01 启动与报名
(2024年5月中旬—5月下旬)
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团队)参赛报名、初审、推荐工作,报名须提供参赛报名表、项目计划书、身份证件、退役证件、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复印件。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5月31日。
02 市级选拔赛
(2024年5月下旬—6月下旬)
各市选拔赛于6月28日前完成。五市各推荐8个项目(每个赛道2个)共40个项目进入自治区复赛。
03 自治区复赛赛前培训和复赛
(2024年7月中旬)
采取“10进6”的晋级原则,共选出24个项目晋级决赛。对未进入决赛的项目颁发优胜奖证书。
04 国赛选手遴选及赛前培训阶段
(2024年8月中旬)
以项目评审的方式对2023年全区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与本届大赛获奖项目进行遴选,根据国赛参赛分配名额确定推选参加国赛的项目。
06 报名方式
参赛企业(团队)向注册地或团队负责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
责任编辑: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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