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2024年以来,东兰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依法能动履职,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的迫切需求,多举措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之事。
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安全保护等领域,广泛收集线索,严惩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以严谨的态度和坚定的决心,持续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入发展,为提升人民的生活质量和民生福祉贡献力量。
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检察监督,着重对食品药品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同时,在圩日、节假日等重要节点,采取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提升群众鉴别能力和法治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二、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依法受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案件2件4人。针对网箱养鱼和牛蛙养殖导致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有效推动受损生态环境的修复与补偿,立案4起,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2份。
三、加强公共安全保护,督促强化安全隐患治理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我院在履职中发现安马中桥出现严重影响群众出行安全隐患,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磋商2件,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消除隐患,维护公共安全。
四、深化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加强与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合,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等“法律六进”活动,利用典型案例开展“沉浸式”普法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老年人防范诈骗能力。
责任编辑: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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